立院三讀通過115年無照罰則修法
立法院三讀通過:
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法
#車輛所有人比照駕駛人罰鍰處罰規定![]()
#第1次無照駕駛
汽車罰鍰36,000元-60,000元
機車罰鍰18,000元-36,000元
累犯累計期間由5年
延長至10年
#10年內2次無照駕駛
大型車80,000元
汽車60,000元
機車36,000元
#10年內3次以上無照駕駛
大型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24,000元
汽、機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12,000元
當場移置保管車輛
必須扣繳牌照,吊扣牌照期間:
初犯3個月
10年內第2次6個月
10年內3次以上1年
注意!!無照駕駛會影響考照資格![]()
無汽、機車駕駛執照者-禁考1至2年
駕照吊扣期間,駕駛車輛者-直接吊銷駕照,吊銷後禁考2年。
肇事致人受傷者禁考2至4年,#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禁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