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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持安全距離的迷思

保持安全距離最常看見的一句話「我的安全距離,是別人的插隊距離」。

 

但這不是構成不保持安全距離的理由,不保持安全距離所產生的後遺症即是:

 

~塞車-連續、頻繁的,或是急遽的減速。

~追撞-單純的距離不夠。

 

而保持安全距離則是為了:

~不追撞前車。

~不被後車追撞。

~維持車流速度減少塞車。

 

高快速道路規定安全距離是車速的1/2,如以100km/h前進,每秒是28.7m,安全距離50m,也就是駕駛人只有1.7秒的時間可以應付突發狀況,更何況是追撞那種近乎直接停下的動作,我們的駕駛人哪來這麼大的信心? 尤其是絕大部分駕駛根本沒有受過緊急煞車的訓練。

 

而當車流速度都能以100km/h前進,都能保持50m的安全距離時,不會有多少駕駛會頻繁的變換車道,就算被插隊,我方只需要放開油門稍微後退,即可重新抓回安全距離,假如不斷被插隊,那就要思考我方車速是否遠低於大部分的車流速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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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


About Me

創辦人 廖建棋

作者在交通安全領域教學十幾年間,致力於提供系統化的安全駕駛教育資源,並積極與各國交通安全教育單位交流,以培養國人交通安全意識和技能,塑造臺灣安全駕駛新文化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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